兰溪市位于浙江省中西部,地处钱塘江中游,金衢盆地北缘,地理坐标为北纬29°1’20″—29°27’30″,东经119°13’30″—119°53’50″,东西长67.5公里,南北宽38.5公里,总面积1313平方公里,距金华市区20.5公里,杭州132公里,市内水系属钱塘江水系,主要有三江(衢江、金华江、兰江)五溪(梅溪、甘溪、赤溪、游埠溪、马达溪)组成。本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温暖湿润,四季分明,雨量适中,无霜期长,夏季高温,冬春寒潮,梅雨伏旱显著,全年平均气温17.7℃,冬季平均5.4℃,历史最低温度-8.2℃,夏季平均29.8℃,历史最高41.3℃,年平均降水量1439mm,其中五六月梅雨季节雨量集中,无霜期平均265天。兰溪山灵水秀,风光旖旎,既具文物古董,又多风景名胜,旅游资源十分丰富,兰溪是黄大仙故里;全国诸葛亮后裔最大的聚居地诸葛八卦村被誉为“世界旅游极品”,为国家文物保护单位;六洞山、白露山、兰荫山被载入《中国名胜大字典》,其中六洞山因具涌雪、紫霞、白云、呵呵、无底、漏斗六洞为江南一绝,现为浙江省旅游风景区;当代名媛赵四小姐故里的“地下长河”为全国洞府泉流航游之冠。兰溪名人辈出,载入《中国名人大辞典》的就有50余人,五代高僧贯休、宋代名儒金履祥、明代文字家胡应麟、清代戏剧大师李渔、现代文字家曹聚仁、当代世界摄影大师郎静山等名噪海内外,当代名媛赵绮霞、世界女子铅球冠军黄志红也是耳濡目睹的人物。
兰溪抽逃出资的股东能否追加为被执行人
抽逃出资的股东能否追加为被执行人?
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来看,当出现抽逃出资这种行为的股东时,在特定的条件之下,是有可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。
在公司面临债务无法清偿的局面时,如果股东有抽逃出资的举动,那么其他的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,要求将该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。
这样一来,该股东就需要在其抽逃出资的这个范围之内,对公司所欠下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这里有一点广州要账公司必须要提醒,那就是要想证明股东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,必须要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才行,像是转账记录、财务报表等这些资料都可以作为重要的依据。
并且,法院在对是否要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这一决定作出时,会全方位地综合考虑各种不同的因素,比如股东抽逃出资的具体时间、抽逃出资的数额大小,以及对公司债权人利益所造成的影响程度等。
总而言之,抽逃出资的股东在特定的情形下是有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可能性的,但这必须要满足法律所规定的各种条件以及遵循相应的程序步骤。
案情回顾:
小沈、小韩、小杨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公司。后公司负债且无法清偿,债权人小朱发现小沈可能存在抽逃出资行为,于是向法院申请追加小沈为被执行人。小沈辩称自己没有抽逃出资。小朱拿出转账记录等资料作为证据,双方产生争议。
案情分析:
1、若小朱证据充分能证明小沈抽逃出资,在公司债务无法清偿时,小沈符合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情形。
2、法院会综合小沈抽逃出资的时间、数额及对债权人利益的影响程度等因素,判定是否追加小沈为被执行人。